日期:2026-07-02 10:48:33

《实施办法》创新建立了“代管+托管”双轨运行机制,针对不同产权状况和利用条件的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分类施策。对长期失管失修、鉴定为危房且权属不清的建筑,通过政府指定单位实施代管,承担解危排险、修缮加固和日常管护责任,切实筑牢安全防线;对产权清晰、权利人有意盘活的建筑,鼓励通过托管方式引入专业主体参与运营。两种模式均不改变建筑产权归属,做到应保尽保、管好用活。
规范流程,明晰权责保权益
为确保程序严谨、权责清晰、公开公正,《实施办法》严格设定代管托管全流程。对符合条件的无主危房,相关部门在政府网站和建筑现场同步发布公告,公告期满仍无人主张权利的,由区政府依法指定代管单位履行保护职责;托管则遵循平等自愿原则,由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保护标准、利用方式和权利义务。
通过制度化、规范化流程,既保障保护建筑得到有效管护,也充分维护产权人及相关方合法权益。
活化赋能,以用促保续传承
为促进“以用促保”,黄埔区搭建托管项目资源库,通过招商推介、信息公开等渠道面向社会发布,全方位提升历史建筑知晓度与影响力,推动老建筑走出深巷、走近大众,精准对接优质社会资源。鼓励历史建筑在保护前提下合理使用、有序经营,保护责任人可按规定申请修缮和日常维护补助,为保护责任人减负。
同时,引导经营收益优先用于建筑日常维护、结构加固和风貌提升,让老建筑有人管、有钱修、可持续,推动保护建筑从“静态保护”向活态传承”转变。完善救济机制,合法权利人可依规申请退出代管或转为自愿托管,实现保护与利用良性互动、长效延续。
制度护航守文脉,活化传承留乡愁。《实施办法》是黄埔区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,黄埔区将持续协同发力,让一栋栋饱经岁月的老房子不再“沉睡空置”,而是在精心保护中焕发生机、在合理利用中延续风采。
来源: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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